尊敬的同煤员工:
新的“社会保障卡”从2018年9月1日起在同煤集团的43家医疗机构及大同市七家定点医院(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大同市解放军322医院)试运行,为了保障您的就医安全、方便、快捷,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 同煤医保纳入大同市后,统一执行大同市医保政策。
二、 请确保您新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已经激活。
三、 第一次使用新医保卡,请先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
123456,您只要开始使用新卡,旧卡就只能用于门诊。
四、 请您持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暂时没有拿
到新卡,着急看病的,请到社保处恒安服务大厅一楼医保中心办理即时制卡。因信息错误无法制卡的,请回工作单位联系社保人员修改信息,急于看病的,先自付后手工报销。
社保处对各单位上报的修改信息人员,移交进库的人员按照“先移交信息进库,后到省中心补办修改错误信息”的原则,信息科及时办理修改信息入库,医保中心及时补划账到个人卡中。
五、新卡的使用范围:门诊、慢性病门诊、普通住院、外转就医、异地居住就医。
六、当您在医院就医社保卡的卡面提示“统筹冻结”时,是由于您所在单位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缴费,自动封锁住院、慢性病门诊、外转诊等统筹使用功能,请与单位联系及时缴费。
七、对9月1日前后就医用卡的几种特殊情况,做如下提示:
1、慢性病门诊
(1)、没有拿到新卡的患者,仍然使用旧卡,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开药。与单位联系拿到新卡后,接续旧卡,连续使用。
(2)、旧卡丢失正在补办,新卡又未领取到,开药前请及时到驻医院社保机构登记,由驻医院社保机构统一上报社保处信息科做处理数据,急需开药的患者到社保处恒安中心一楼中厅办理临时用卡(旧卡)。
(3)、新卡领取回来后,患者及时告知驻医院社保机构,由医院社保机构上报社保处信息科给予新卡开启慢性病门诊的使用。
2、9月1日前后办理普通出、入院:
(1)、9月1日之前入院的患者,在9月1日之后办理出院手续需使用旧医疗保险卡结算。
(2)、9月1日之后办理普通住院的患者使用新医疗保险卡。
3、异地外转诊就医
以9月1日为时间节点,1号之前审批的外转手续,走原渠道报销。1号之后审批的外转手续,先在医院医务科取上外转就诊单,驻医院社保机构签字确认,本人带激活、改密的卡(包括医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料,到同煤医保中心6号工位挂网外转,同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外转暂由同煤医保中心协议医疗机构中最高级别医院(含专科最高级别医院)确认并审批,且只能转往同级别及以上定点和非定点医院。
同煤总医院可办理全科转诊手续,同煤肿瘤医院可为恶性肿瘤疾病、结核病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同煤三医院可为精神疾病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4、异地居住
以9月1日为时间节点,1号之前审批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走原渠道报销。1号之后审批的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由本人带激活、改密的卡(包括医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料,到同煤医保中心6号工位挂网,同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后居住地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
(2)、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提供所属地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居住证复印件。
(3)、常驻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直接结算申请。
5、大额报销
以9月1日为时间节点,1号之前发生的,在医院挂账,等待报销。1号之后发生的,于11月1日之后,本人带相关资料,到同煤医保中心报销。
6、工伤住院
工伤患者办理住院使用旧卡,在原同煤集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由工伤保险结算。工伤患者治疗非工伤疾病时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
7、当您在就诊医院遇到医院、驻院社保科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时,请拨打社保处电话。
医保中心电话:7858392
信息中心电话:785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