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院的报销比例60%,起付线标准为1000元。最高报销额为47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为7万元,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40万元。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住院不再扣起付线。